80多岁老人有2个女儿,老人检查出肝腹水晚期,只剩3-6个月的时间,小女一家从不去看望老人,还拍掌做出幸灾乐祸的样子。因大女婿瘫痪不能自理,老人住院的话大女儿抽不开身,老人不得不回家休养。
大女罗纯说:
丈夫5月份脑溢血中风一边瘫痪不能自理,意识时而糊涂。她要照顾2个人,假如父亲住院,她无法脱身。
她和妹妹家只有一墙之隔,但妹妹罗燕夫妇从不看望照顾父亲,父亲的最大心愿就是他去世后,姐妹俩个能和睦相处,把父亲送上山。
到了罗燕家敲门没人应,邻居们纷纷说罗燕在家是故意躲避,半个小时后,罗燕夫妇开车回到家。
针对为什么对患病的父亲不管不顾时,小女婿拿出一份协议说:
父亲和大女吃住,父亲的退休金由老人支配,所有财产由大女继承,生老病S由大女负责。他们不是不愿意赡养老人,是罗纯把事情闹到村委会,坚持要签订这份协议。
附近邻居看不过,纷纷表示:
从住院起,老人养育几十年的小女都没去看望。住院罗纯是请邻居去照顾老人,罗燕夫妇还撒谎说去看望过父亲。
当时签订协议是无奈之举,因小女夫妇一直不赡养老人。老人是村里出了名的老实人,外号‘老实人’,由于条件不好38岁才结婚,年近40岁才喜得一女儿,一直以种菜为生。
老人的老房子拆了,建了2栋房,2个女儿一人一栋,光地皮就值几十万。
罗纯做好饭菜,每样分出一小碗给父亲,这是2年前父亲听到有人说人老了不卫生,便主动要求单独吃。
罗纯担心营养不够,在汤里加了2大勺蛋白粉,并表示她从不嫌弃父亲,但父亲坚持要分开吃,过年也是如此。安顿好了父亲,罗纯又赶紧去帮丈夫弄好饭。
提起小女罗燕,老人声音颤抖地说:
5年前老伴去世后,他在2个女儿家轮流住,到小女家时,因不会用煤气灶,女婿动手打了他,他才下定决心跟大女住,现小女已经不记得他了。
大女儿罗纯哽咽地说:
医院已交代父亲没必要治疗,但每次看父亲难受,医院。父亲是个值得尊重的人,世界上再也找不到第2个这么老实的父亲了。家里有2个病人,女儿在读大学,她希望妹妹能搭把手帮忙照看父亲。
罗纯再次找到妹妹,妹夫气愤地说:
假如罗纯老公没生病,肯定不会来找他们。岳父办80岁生日时,没叫他们。现在罗纯以赡养为借口,实际想让他们出钱。
岳母当年没买社保没退休金,去世后是姐妹俩一起出钱安葬,岳父拿着夫妻存款购买了社保,有退休金后罗纯便签订协议。
罗纯解释:
父亲退休金1.7k每月,医药费能报销60%,除去医药费退休金不够父亲的生活开支。
邻居纷纷打抱不平,老人现在每天要用尿不湿,吃药等退休金肯定所剩无几。无论小女婿和大家怎么争论,小女罗燕一言不发。
社区工作人员说:
姐妹俩是因钱发生矛盾,母亲去世后的安葬费几万块,山林补偿款,和父亲的几万存款都给了大女罗纯。
最初妹妹一家要赡养老人,是姐姐不让妹妹管。由于大女婿瘫痪,确实困难,社区也给申请了低保金和大病医保。
小女夫妇来到社区,小女婿气愤地说:
他是一个摩的司机,没拿过岳父母一分钱,岳母去世后,他们拿出1万为岳母办丧事。
但当他想把户口迁到罗家时,岳父和姐姐不同意。村里要分山林补偿款,罗纯以为父亲可分30多万,便提出签订协议,他们面对调解妥协签了字,钱最后是按2万一个人补偿,全部给了罗纯。
虎*不食子,为什么财产全部给大的,现在需要人照顾时又找小的?
律师说:
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,这种义务不能通过协议的方式来限制或者免除,子女对于父母赡养和医药费的承担,而签订的协议,对于子女之间具有法律效力。若在后续的履行过程中,因父母年事已高,导致医药费和生活费增加,要求变更协议的话,其他子女可以提出请求,小女不能凭借一纸协议书,来免除赡养义务,同样一纸协议,不能成为断绝父母关系的凭据。
老人严重时全身肿胀,医院,在医院抽水。现腹部打了孔抽水,每天必须在肚子旁边垫尿不湿。
最后,小女婿同意一周去看望1-2次,老人去世后一起安葬。当天下午,罗燕买了牛奶去看望父亲,罗燕准备走时握住了父亲的手,父亲望着小女离去的背影久久呆滞。
在家庭女人完全没有话语权时,犹如嫁出去就是泼出去的水。
老人本来在分配地皮时很公平,目的是想让两姐妹一墙之隔和睦相处,相互有个照应,但最后因为钱分配不公导致了大矛盾。
但再大的恩怨,老人都是半个*土中的人了,对他不问不顾于心何忍?生命进入倒计时,不是应该让老人不留遗憾安心地走吗?
“播种一个行动,你会收获一个习惯;播种一个习惯,你会收获一个个性;播种一个个性,你会收获一个命运。”
为什么所有邻居都站在姐姐那边?这应该是妹妹一家自我反省,最初对老人不尊重时就播下恶果的种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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